舞蹈表演专业复试:
1、剧目表演(自备音乐磁带,不能跳组合,可以穿演出服装)。
2、命题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3、舞蹈基础知识笔试。
4、基本乐理(视唱和音乐作品分析)。
五、文化考试说明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合格单。
考生持文化考试合格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毕业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地方线:(010)66869660
军线:(0201)869660
网址:http://www.81art.com/departments/dance.html
九、舞蹈系招生说明
解放军艺术学院舞蹈系招生政策每年可能略有不同,请关注我院舞蹈系发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或者前往军艺论坛舞蹈系舞蹈表演专业版块咨询讨论:http://bbs.81art.com/edu-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