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类艺术特长生相关说明》。本年度有关招生简章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播音主持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yuanying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152次,已有442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Sunday, November 20, 2011 14:38:39;文章更新时间:Sun, December 24, 2017 23:36:26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招生简章;作品关键词: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和分析题;作者所属频道:艺术招生。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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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3、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请于2017年6月26日前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2017年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表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自然成为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除正常参加所录取专业的学习外,还须参加我校艺术教育中心安排组织的训练、演出和参赛等活动。
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校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5)858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