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原则
1、遵照201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本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九、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按不超过我校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2013年4月5日左右寄至考生本人,对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于2013年4月1日开始,可通过上网或电话查询校考专业成绩。
成绩查询电话:0512-67503407 67503542(4月10日前)招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67507942(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招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十、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培养既能从事时装表演,又能从事服装设计、制作及表演策划编导等与时尚产业相关的专业人士和高级专门人才。
2、主干课程平面设计基础、形体训练、美学原理、服装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时装表演、时装表演编导、中外服装史等。
十二、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艺术类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2、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3、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