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具体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3年考生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辽宁、河北两省只招收钢琴演奏的考生。
3.考生参加户口所在地201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办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四、录取原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控制线,且被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100×3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70%;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有所不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原则为准。
五、入学: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
联系电话:
0591-22866857,87893124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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