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主要开设基本乐理、艺术概论、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声乐、外国音乐史、钢琴、中学音乐教材教法、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和声学、歌曲作法、曲式分析、舞蹈语汇与编导常识等课程。
授课形式:专业课采取“一对一”及分类分组的教学模式,因材施教;欣赏类及部分理论课程采取多媒体教学,以更加直观的呈现教学信息。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教师,社会性音乐应用高级人才及为地方文艺服务的其他音乐工作者。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2.舞蹈编导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集舞蹈理论与实践于一身,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较强审美感知和创造性思维,能够掌握较高的舞蹈表现与编导技能,能独立运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适应艺术教育改革需要,在社会、学校、机构及研究单位从事编导、策划、演艺及教育教学的高级应用性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舞蹈编导、舞蹈基本功训练、现代舞技术、舞蹈素材组合训练、舞蹈剧目、舞蹈创作实习、舞蹈编导理论等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中等学校以及文化馆、少年宫等社会文化机构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舞蹈、舞剧编导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80名
3.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掌握美术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适应教育改革需要,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育教学及研究的教师、社会实用性美术专业人才以及其他美术工作者。
本专业主要开设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色彩学、透视与解剖、素描、水彩水粉、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学法、中外文学赏析、论文写作、中国哲学与传统文化、区域地理与文化艺术等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外出写生、专业考察、教育实习等。
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从二年级开始分国画,油画,水彩,版画等方向组织专业教学。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教师;社会实用美术专业人才以及其他美术工作者。
授课形式:专业课分专业小组,分组教学。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80名
4.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研究和实践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工作并具有适应社会改革与现代设计理念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形创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专业技法、插图设计、图形创意、专业实践、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心理学、艺术设计理论等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设计市场调查,专业实践、设计专业考察等。开设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装饰设计等方向。
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学习,在二年级开始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装饰设计等方向组织教学。
就业方向: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设计人才。
授课形式:专业课分专业小组,分组教学。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100名招生章程
一、招生层次:本科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三、报名条件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四、 2013年各省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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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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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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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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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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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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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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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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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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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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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内蒙、甘肃、福建、湖南、山东、广西、江西、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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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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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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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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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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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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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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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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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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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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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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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内蒙、甘肃、福建、湖南、山东、广西、江西、安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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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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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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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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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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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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