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民族舞蹈表演专业的高等专门人才。为全国各地的专业文艺团体输送舞蹈演员;毕业生也可在表演艺术团体从事舞蹈教育、编导工作或在其他文化单位从事舞蹈编辑和舞蹈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中国民族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古典舞身韵、舞蹈表演理论与实践、表演学理论、表演心理学、戏剧表演、编舞技法、教学剧目、外国民间舞蹈、音乐基础理论、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民族学概论、艺术人类学等。
舞蹈学(舞蹈教育)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民族舞蹈教育专业的高等专门人才。为全国各地的艺术院校、专业文艺团体、艺术职业学校等输送舞蹈教师;毕业生也可在艺术团体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工作以及舞蹈编辑和舞蹈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中国民族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舞蹈教学法、教学剧目、编舞技法、外国民间舞蹈、音乐基础理论、曲式与作品分析、人体解剖学、教育学、心理学、文学与写作、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民族学概论、艺术人类学等。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民族舞蹈、舞剧编导专业的高级专业人才。为全国专业文艺团体、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等输送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及舞剧创作、舞蹈编导教学与理论研究的专业人才;同时也可在艺术院校、文艺团体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工作或在文化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创作、编辑和舞蹈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编导理论、编舞技法、舞剧编导理论与技法、创作实习、舞蹈作品创意、中国民族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现代舞编创、色彩与构图、舞台灯光与美术、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民族学概论、艺术人类学等。
注:以上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舞蹈教育、舞蹈编导专业8000元。
报考条件、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舞蹈中专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二)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三)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要求:
1.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1.65米以上(教育专业1.6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男1.75米以上(教育专业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
2.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对基本功技术技巧和民间舞风格韵律具有较强的把握能力。教育专业要求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表演专业要求有较强的表现欲和表演能力。
3.对音乐有较强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掌握基本乐理知识。
(四)舞蹈编导专业要求:
1.须具有一定的舞蹈实践基础,掌握一定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素材。
2.对舞蹈编导理论,舞蹈编创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掌握基础的编舞技法,具备一定的即兴编舞能力和结构能力。
3.对音乐的基础乐理有一定的掌握程度,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欣赏能力。
4.对民族风情、习俗、文学、戏剧、美术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积累。
5.限17周岁(含)以上。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报名方法
北京考点:凡在北京本校考点参加舞蹈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1月10日至2月13日期间登陆本网严格按照《报名须知》的说明和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并提交文字信息及电子版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应为500K以下的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完成网报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成都考点:须考生本人按下表时间到成都考点面报。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一、二试合格者进京参加三试,舞蹈编导专业一试合格者进京参加二、三试。
面报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复印件及照片由学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