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课程:平面设计史、图形创意设计、包装结构设计、标志设计、文字与版式设计、出版物装帧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商品包装视觉设计、CIS视觉形象设计等。
本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加试术科,文理兼招,入学后进行复试。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具有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与法国南特高等木材学院和设计学院可互派学生学习。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及表现、装饰设计理论知识及技能;了解建筑设计、园林及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基本原理;具有设计创新意识;能够在环境艺术设计及表现、教育等部门或单位从事设计、施工组织与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设计表达、景观工程、城市景观设计、环境装饰与陈设艺术、室内公共空间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构造。
本专业文理兼招,加试术科,入学后进行复试。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1、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具备较好的艺术专业素养。
2、招生范围:在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湖南、江苏九省(市)招生。
3、招生计划: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共计招生140人,文理兼招,其中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专业招收60人,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收40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收40人。
四、录取办法
1、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不组织学校单独测试,各省(市)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文化课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须达到所在省统考本科线。北京市、湖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须达到各自省(市)统考合格线。以上八省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
3、为配合江苏省实施新的高考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采用江苏省统考成绩,学校不组织专业测试。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分数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专业(术科)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学费标准:9000元/年。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40
电话:0451-82190346、82192351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nefu.edu.cn
七、附则: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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