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报考条件,文、理科不限。
2、报名所需材料:(1)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2)考生所在地省份招办(招生考试院)签发的普通高考《报考证》或艺术《统考证》。
3、报名费:180元/生。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考点报考,不得跨省报考。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2013年音乐表演专业设置声乐、器乐、舞蹈三个方向,面向广西、湖南、山东、江苏、湖北、河南、江西等省招生,计划50名,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三、考试内容
专业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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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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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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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备歌曲一首,歌谱自带;(总分85分)
2、视唱;(总分10分)
3、加试(器乐、舞蹈等)。(总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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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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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备器乐曲目一首(乐曲、练习曲均可);(总分85分)
2、视唱;(总分10分)
3、加试(声乐、舞蹈等)。(总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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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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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备舞蹈一段、基本功展示;(总分85分)
2、视唱;(总分10分)
3、加试(器乐、声乐等)。(总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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