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省计划分配原则:各省计划=各省报名总数/全国报名总数*省外计划总数。
二、招生范围:学校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江西省外11个省(自治区)进行校考招生,具体为:内蒙古、河南、广西、江苏、湖南、山西、广东、陕西、山东、湖北、浙江。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报名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限艺术文、理科类;
(二)凡学校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统考成绩需合格;
(三)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报名方式
(一)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二)考生不允许跨省(自治区)报名考试;
(三)音乐类本科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考试的前两天为报名时间;
(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一次性收费180元。
五、考试要求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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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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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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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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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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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测试、听音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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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听音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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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测试100分;
听音模唱100分;
考生总分=技能测试*80%
+ 听音模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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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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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测试、听音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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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演唱歌曲两首(或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听音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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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舞蹈一个(三分钟之内)、根据所给音乐提示或字面提示即兴编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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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测试100分;
即兴编舞100分;
考生总分=技能测试*80%
+ 即兴编舞*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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