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招生专业中美术类指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各专业方向。
2、未注明校考的省份若安排艺术类招生计划,则使用各省同科类统考成绩。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1、甘肃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时间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2、其他省份考生: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100分。音乐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70%):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2)基本乐理(10%)。(3)音乐听觉(20%)。考试内容及时间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2、音乐表演
甘肃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100分。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二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演唱歌曲一首,器乐(含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以及各类特性乐器)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2)音乐听觉(20%)。
(三)音乐学(学前教育艺术方向)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考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和艺术技能考试两个部分,总分200分。艺术技能考试要求每个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音乐或美术为术科主项,另一术科则为副项,两项考试均要参加。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术科主项成绩×120%+术科副项成绩×40%。
1、综合素质考试自选儿童文学作品一则,编讲故事。时间3分钟,满分100分。
2、艺术技能考试
(1)音乐考试内容、形式(三选一,满分100分)
①声乐: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唱法不限,自带伴奏带或钢琴伴奏。
②器乐: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曲目和乐器种类不限,时间3—5分钟。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③舞蹈: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5分钟。
(2)美术考试内容、形式(满分100分)
考生在60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项内容:①命题速写;②命题简笔画;③自命题简笔画。要求素描稿,不着色。考生自备画具,统一发放试卷纸。
(四)舞蹈学
甘肃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分)、民族民间舞展示(2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40分)三个部分,总分100分。考试测试方式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
考试科目为: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②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组成,总分150分,其中面试30分,笔试120分。专业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1、面试(满分30分)①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