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简章所列各专业(方向)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时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计划为准。
4、考试: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均可参加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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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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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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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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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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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器乐、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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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项:曲目(歌曲)一首
2、副项:不同于主项的项目任选一项
3、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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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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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器乐、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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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项:曲目(歌曲)一首
2、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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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编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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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控制、跳、转、翻 技巧)
3、即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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