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试时画具自备,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准考证。
2.文化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有关要求填报志愿。
四、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有关要求,2013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2013年我校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分数线;我校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同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分数线。上述两种方式,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招生计划:2013年学校艺术设计专业全国预计招生220人,其中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有关要求编入分省招生计划。
六、招生地区及专业考试安排
1.我校将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西省、江苏省、河北省、安徽省、内蒙古区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课校考具体时间如下:
2.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七、学费标准: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邮编:150028
学校网址:http://www.hrbc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sb.hrbcu.edu.cn
Email:zsb@hrbcu.edu.cn 咨询电话:0451-8486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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