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办法
1、专业科目每科150分。
2、按照“出题、考试、评分”分离的原则,由我校组织教师进行命题、考试和阅评试卷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为保证评卷工作的公正准确,每份试卷均由两名以上教师阅评。
成绩查询:凡参加专业校考的考生可到我校招生网http://www5.ncwu.edu.cn/zhaoshengwang进行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颁发的《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证登有本人专业课校考成绩。
招生录取:根据相关省级招办的相关政策,在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远程网上录取。凡达到本省全国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并且符合我校专业课考试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1、专业统考的省份,依照各省级招办对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加专业课统考成绩的60%的权重,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
2、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加专业课校考成绩的60%的权重,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
3、各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应不低于本省确定的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收费标准:2013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为5700元/学年。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花园校区),邮编:450045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号(龙子湖校区),邮编:450046
咨询电话:0371-65577818、65577819传真:0371-65790728
招生网址:http://www5.ncwu.edu.cn/zhaoshengwang 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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