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5cm,男生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口齿清晰,身材均称;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五、报名手续:现场报名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当地省主管部门颁发的《2017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广西艺术类考生(含本、专科)的术科考试由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与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我院不另设单独测试。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区外设点单独测试,相关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①素描(满分100分,8K纸,时间3个小时)②色彩(满分100分,8K纸,时间3个小时)
2.音乐学专业:①演唱或演奏(满分70分)②视唱(满分30分)
3.舞蹈学专业:①面试(10分):身高、气质、相貌②基本功(满分60分)③剧目(满分30分)
4.广播电视编导
①专业面试(共30分):形象考察,自我介绍(10分);现场才艺展示(10分);回答主试教师提问(10分)。
②专业笔试(2小时,共70分):影视作品赏析写作(800字以上)。
5.河北、云南、四川、内蒙古艺术考生以及湖南美术考生、福建音乐、舞蹈、广播电视编导考生以省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七、录取原则:遵照2017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录取。
1.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1:4;2.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4.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广西贺州市芳林路147号 2.联系电话:0774—5228686(招生办)0774—5228683(传真)
3.邮政编码:542899 4.招生网址:http://www.hzu.gx.cn/zsb 5.邮箱:hzxyzs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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