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所有演奏专业曲目均须背谱演奏。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2)视唱练耳包括听音、听写、视唱三项。听音考查曲调记忆、节奏模仿、自然听觉能力;听写考查对单个和弦和简单曲调的记忆能力;视唱考查视谱能力和音准感觉。
(3)乐理要求掌握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连音符、组合法)、音程、和弦、调式构成、调式分析、民族调式、转调、移调、变音体系及常用音乐术语。
5、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测试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妥。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弦乐、管乐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乐器;参加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需自备钢笔、铅笔、橡皮。
五、文化课考试: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须在取得高考成绩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六、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分专业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七、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月9日—2013年2月9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013年2月10日
3、报到、电子照相时间:2013年3月2日 9:00-17:00
4、专业测试时间: 2013年3月3日至4日
5、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寄发时间: 2013年4月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信息时间: 2013年6月25日至30日
八、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3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3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2、在校期间,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本科招生办公室)010—62515358、62515278(艺术学院)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
2013年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答考生问
1、能否简单介绍一下你校艺术学院的相关情况?
艺术学院秉承我校“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勇于承担民族使命”的传统,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艺术人才。
目前,艺术学院拥有教师60余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8人;另外聘任了30余名在各个艺术领域有着突出成就的知名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学院设有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学四个本科专业,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音乐学四个硕士点,目前在校学生500余人。
我校艺术学院作为综合性大学当中的艺术学院,与我国其它独立艺术院校相比,更注重人文素质教育,更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更注重与国际上一流艺术院校的交流,更注重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在教学方面,音乐表演专业除培育学生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外,还特别强调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学生不仅要广泛学习艺术专业课程,还要学习文学、历史、哲学、外语、计算机、音乐、舞蹈、影视及艺术理论等课程。在教学中,学院倡导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鼓励一切符合真、善、美要求的艺术创造和对教学方法的探索与革新,培养新时代既具深厚传统功底,又具宽阔国际视野,同时拥有良好社会道德与责任感的艺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