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
①听写:和弦、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
②乐理
③指挥与综合基础面试:
A. 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两首。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B.器乐表演能力:演奏本人作品;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其他乐曲)或其他乐器等
C.听音与视唱面试:
a.听音: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转位);
b.视唱:音程构唱,视唱三个升降号内乐谱。
(2)复试:
①和声:程度到一级关系转调。
②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
③面试:器乐表演能力考试。
A.对主试钢琴者要求从初试三首作品中抽签选出一首演奏(全部背谱演奏);
B.对主试其它乐器(西洋管弦乐器)者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⑶备注: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如作曲系没有该曲目双钢琴谱,考生需自备印刷版(即不能为手抄谱)的钢琴乐谱一式两份。考生报名后,复试的钢琴考试由系里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