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符合所在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
2.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及以上,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
3.热爱音乐学专业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4.专业基本要求如下:
(1)以声乐演唱为主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和表演能力,身体协调性好;(2)以舞蹈表演为主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具有一般演唱的条件;(3)以乐器表演为主的考生应具有必备的演奏基础和对作品的理解与表现能力。
我校在山东、河北和安徽三个省组织音乐学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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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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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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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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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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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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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富华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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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东风东街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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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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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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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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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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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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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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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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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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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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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学院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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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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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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