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最终招生人数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批准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必须参加自治区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志愿填报: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自治区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相关单科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课成绩×40%])由高到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兼报我校艺术类的两个专业者,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予以调剂录取。但对于未达我校划定的文化课相关单科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认真复查,如发现凡与国家有关部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进行严肃查处,直接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3、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由学校协助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实行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详情可与我校学生工作处助学贷款中心联系。
六、有关录取分数
考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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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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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录取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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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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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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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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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室内外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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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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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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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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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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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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