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协议的学生若高考报考我校,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当年7月5日)考生需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艺术特长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不填写者视为放弃报考天津大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 报名办法
1、登陆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并提交,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是:2011年11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
2、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由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身份证复印件、业余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同一底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特长、所在中学),于2012年1月8日前寄至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以收件邮戳为准)。
3、艺术教育中心将对“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发布初审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会在报名系统内“初审结果”一栏告知考生(请考生经常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类信息,了解报名进度)。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招生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七、 费用
报名费200元(含测试费、相关资料费等)。兼报多项者,每多一项需另交测试费100元。测试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一律不予退款。相关费用请于初审前通过邮局汇款。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考生自理。
联系电话: 022—27406480
传真: 022—27890908 邮政编码: 300072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收(信封务必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汇款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收 (汇款务必注明考生姓名、特长及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