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照相、确认考生信息
考生在报名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并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在此期间将《考生预报名表》上的政审意见录入计算机。
在为考生照相确认信息时,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号,考生号作为考生的唯一标识,是报名时的各种统计、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及考生信息查询的关键字。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码(如2016年的年份代码是11),第3-8位是地区代码(自治区、盟市、旗县各2位),第9位是考试类型代码、第10位是科类代码,第11-14位是顺序号。
原则上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1--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但是对于考生人数较多的旗(县、区),考生号后4位要分别按照同一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的一组科类)后4位不重复来安排考生号。考生号是由系统根据设置的参数自动生成的。
科类代码与报考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报考类别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汉授
美术音乐(文)蒙授美术音乐(文)汉授 美术音乐(理)蒙授 美术音乐(理)汉授 体育 (文)蒙授体育(文)汉授 体育(理)蒙授 体育(理)
科类代码15153748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报考类别对应科类代码一律为9。
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考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理科,顺序号为0001,其科类代码为5(普通理科),考试类型代码为1(秋季统考),其考生号应为:“11150102150001”。如为保送生则其考生号可变为“11150102250001”。
3、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所填
简历中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该校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审验学籍是否满两年(截至2016年4月1日);截至2016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
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审验
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全部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要与往年的报名信息、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4、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数据,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体育考试
成绩登记表》、《外语口试成绩登记表》、《享受政策性照顾
分数审核表》。其中《报名登记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毕业类别、毕业学校、外语语种、考何民语、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考生类别、考生特征、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等内容。
校对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修改,修改后再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直到全部信息正确为止。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考生预报名表》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
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考生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5、凡报考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
本科)的考生,必须凭我区统一发放的《
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有关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考试(其中报考美术类考生须参加全区统考,只有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到准许举办美术类校考的区外院校参加专业考试,从2016年起区内所有高校均不得对区内考生组织美术类校考,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有关要求进行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院校
美术类专业加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招生院校一律不得安排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考生报名结束时发给考生,美术类考生的《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座位通知单》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月6日前发放给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