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于艺术特长测试结果为优秀生的,且文化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学校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向省(市、自治区)招办提出申请,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5%)。
5.艺术特长生录取过程中,凡遇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不予投档而未能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专业安排。考生进入相应专业,高考成绩须满足下列条件:
1)优秀生:高考成绩(不含国家艺术特长生加分)+25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2)合格生:高考成绩(不含国家艺术特长生加分)+ 15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无法满足志愿专业条件又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