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12年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均须于2011年12月24日之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二)和考试组织管理方式,传真至0371-68101514。经我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的校考院校方可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或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我办同意的,其校考成绩我办不予认可。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类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而完不成,可调转入普通本科,原则上不得调减计划。为了便于考试管理,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置的校考考点只接收我省考生报考。我省考生报考已在我省设置校考考点院校的,原则上只能在我省内校考考点或学校在本校内设置的考点考试。我办将按教育部要求积极配合校考院校组织好校考,同时履行有关职责。
18.经我办同意可以组织校考的院校,在我省内设点校考考试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春节后-2月25日进行。校考院校在接受考生校考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核对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未领取《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校考院校接收和组织考生校考时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
19.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校考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各院校校考应在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合格证》(含专业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
20.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院校应于4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向我办报送违规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11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作弊事实等。由我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1.我省可接收省外院校设置校考考点的学校有五所(见附件三)。考点学校如承担专业省统考任务的,原则上专业省统考期间不得接受校考院校设置考点。可接收校考院校设点的中学如遇国家教育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不得接收校考院校设点考试。每个考点接受校考院校申请原则上不超过50所。
三、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专业成绩
22.通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网上报送系统报送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网上报送系统网址为:http://hngzzx.heao.gov.cn/pzysgzbs2011 ,用户名、密码及开通时间将于2012年4月随我办网上核对招生计划文件一并发给学校。
23.学校报送艺术类录取规则和校考成绩应在我省网上核对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4.凡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在网上核对计划全部结束后,均需按照我省网上报送系统中《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准确填写后传报艺术类录取规则。
25.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四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⑷音乐类按专业主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以上四种录取规则模式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要将排序办法用简明数学公式表述,并经我办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6. 经我办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录河南省网上报送系统,提交校考合格考生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我办不予接收。
27.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四)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因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不含专业方向,如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将无法区分。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省在教育部的信息库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代号、专业方向两项内容(见附件四),该内容必须与院校在我办网上计划核对系统中的相关内容一致。为确保一致性,院校须先核对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报送专业成绩。如院校同一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应按专业方向分别报送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成绩。同一考生的专业成绩适用多个专业方向时,每个专业方向均应报送相应的合格考生成绩,学校如将某一合格考生信息相对的专业方向漏报,则该考生就无法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