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河北传媒学院2016年各专业录取原则》。本年度有关河北传媒学院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表演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bianji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316次,已有194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Tuesday, December 14, 2010 14:15:41;文章更新时间:Sun, December 24, 2017 20:44:51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招生简章;作品关键词: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和良好心态;作者所属频道:艺术招生。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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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表演、播音、编导、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等专业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2、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及其专业方向,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