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本年度有关招生简章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表演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bianji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1360次,已有432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Friday, January 07, 2011 17:02:50;文章更新时间:Sun, December 24, 2017 21:38:17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招生简章;作品关键词:招生简章,2011年和浙江科技学院;作者所属频道:艺术招生。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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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学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5000多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64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与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高校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在东南亚国家产生了良好反响。2015年10月,学校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合作创办的孔子学院正式获批,菲律宾总统阿罗约亲自为孔子学院揭牌,标志着福建省省属高校首家孔子学院正式设立。2015年6月,学校又与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了第二所孔子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经过7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高师音乐学院。全院现有教职员工10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32人。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点、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艺术学、舞蹈学)硕士点、1个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4个本科专业[音乐学(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国家级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国家级高等学校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福建省音乐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国家级音乐学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
音乐学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音乐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著名民族音乐学家、博士生导师王耀华教授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现任音乐学院院长叶松荣教授为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西方音乐史学、闽台音乐研究、音乐教育学研究、世界民族音乐研究等是音乐学院的特色,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声誉。近10年来,音乐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共计获得60多项国家级、部省级奖项,教师获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40多项,教师、学生在各级艺术大赛中成绩斐然。较为突出的有:《福建传统音乐》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高师音乐教学综合改革》和《“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材建设》先后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世界民族音乐》获国家级精品课程。《琉球•中国音乐比较》、《三弦艺术论》、《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中国人视野中的欧洲音乐》、《琉球御座乐与中国音乐》、《反思•求索----关于西方20世纪“新音乐”若干问题的思考》、《断裂与失衡----中西视野下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中国民族音乐》分别获得第一、二、四、五、六、七、八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民乐三重奏《节日榕城》获福建省第五届文艺百花奖一等奖。音乐学博士生李玫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2002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孙砾在2002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获业余组美声唱法金奖,在2005年“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音乐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2项,2006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参加“第四届世界合唱节”获得金奖银牌,2008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在中国音协主办的“放歌海西----中国福州首届海峡两岸合唱节”中获得金茉莉奖,在2015年“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音乐学院获得专业组一等奖1项, 2015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在第十四届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分别获得团体赛和合唱单项比赛优秀奖。
音乐学院多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经常与日本、菲律宾、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的音乐界同行进行学术交流,与日本冲绳艺术大学建立姊妹学校关系,与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签定合作办学意向书。目前,音乐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正全力以赴,为把音乐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新型音乐学院而奋斗。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0〕61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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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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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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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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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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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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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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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面向福建省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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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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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大类招生,含有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生在大二结束后分选音乐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或音乐学(师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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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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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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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面向湖南、江西、山东、安徽等4个省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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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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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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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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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名(其中福建省20名,湖南、江西、山东、安徽等4个省份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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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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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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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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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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