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三、招生计划
四、专业考试科目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六、奖助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奋发成才,除国家和省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外,学校还有自主设立的奖学金和社会设立的奖学金两类,其中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有:黄华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李兴福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吴多泰创新奖学金等。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面达80%。2006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七、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重复考试;
2、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报名;
3、按生源省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
4、须填写《报考登记表》一份;
5、交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张;
6、专业考试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同时兼报多个专业,音乐类、舞蹈类考生专业不得兼报。
八、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省份、类别校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网址是http://www.hainnu.edu.cn。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九、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2、文化分数线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十、联系电话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