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2012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区内), Story 3》。本年度有关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美术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sunyanqing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314次,已有369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10:09:43;文章更新时间:Mon, December 25, 2017 04:13:00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招生简章;作品关键词:,和表扬;作者所属频道:艺术招生。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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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5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4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40%,听音40%,乐理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专业理论考试200分,专业技能考试2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40%,听音40%,乐理20%)。
舞蹈学专业:基本功考试200分,舞蹈表演150分,即兴表演100分,音乐素质考试50分(模唱60%,节奏模仿40%)。
2.划线办法:
各专业中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舞蹈学专业分别划线。其中音乐表演(汉语授课考生)按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专业分别划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规定,2017年不再向考生发术科考试合格证,请考生于5月18日后,登陆www.nm.zsks.cn查询术科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底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