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报考本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
4、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九、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按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将于2013年4月5日左右寄至考生本人,对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于2013年4月1日开始,可通过上网或电话查询校考专业成绩。
成绩查询电话:0512-67503407 67503542(4月10日前)
招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67507942(传真)
十、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声乐基础、钢琴基础、计算机音乐基础、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基础、中学音乐教材教法、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等。
十二、其他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2、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