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掌握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专业表演团体、表演性组织、学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编导工作的一专多能型的优秀体育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概论、外语、计算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技能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概论、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音乐基础理论、表演剧目、编导理论与实践、专项理论与训练、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舞蹈、芭蕾基训、现代舞基训、民间舞、表演化妆艺术、流行舞、教学实践等。
修业年限:4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就业方向:国际国内体育表演性组织、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学校、专业表演团体、健身俱乐部等单位。
表演专业招生计划:2013年计划招生160人,文史、理工类兼收,面向全国招生,不作分省计划。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5.16-22周岁,即1990年9月1日-199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
7.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二)专业基本要求具有一定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报考要求
2.如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获得专业合格证书。如省统考未涉及,则考生只需要参加校考;
3.考生文化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zs.bsu.edu.cn;网报时间:2013年1月10日-2月10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照相、确认时间:2013年3月1日8:00-17:00;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我校招生主页上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本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交验下列材料,并交纳报考费用。
(1) 考生在当地招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考生号的《×××省(市、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四)报名及考试费用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报名完毕要求退考者,费用一律不退。
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3年3月3日-3月4日(初试、复试)
(二)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
(三)考试设项:体育舞蹈 健美操 舞蹈(三个项目,考生可以任选其一)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
1.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
初试(50分)(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2)综合素质(30分):芭蕾基本技术
复试(50分)专项技术:(1)体育舞蹈自编组合(40分)(2)体育舞蹈抽选组合(10分)
2.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啦啦操)
初试(50分)(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2)综合素质(30分):a.自选难度动作(10分) b.规定难度动作(20分)
复试(50分)专项技术:竞技健美操或啦啦操自编成套动作
初试(50分)(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2)综合素质(30分):技术技巧组合
复试(50分)专项技术:剧目表演
注意事项
1.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体育舞蹈自编组合伴奏音乐由考生本人自备CD盘,体育舞蹈抽选组合伴奏音乐由我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