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健美操、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本人自备CD盘。
3.要求考生自备CD盘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5.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主页详细查阅《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6.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可外请陪考担任舞伴。陪考人员只能陪一名考生进行考试,无需进行网上报名,但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两张,到我校办理陪考手续,否则考试当天不允许进入考场。
录取办法: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 100084
联系电话:010-62989047(招生工作处) 62962610(体育艺术系)传 真:010-62989342
学校网址: http://www.bs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bsu.edu.cn
电子邮箱: yishu@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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