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民族学院美术、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章程;院校及招生专业介绍;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要求;校考时间及地点;校考内容及录取原则;考试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等。具体如下:
学院概况
四川民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在世界闻名的跑马山下,大渡河畔;学校毗邻冰川公园海螺沟,神奇王国亚丁风景区。学院所在地被誉为甘孜州的江南,这里环境优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常年平均气温18℃左右,是教书育人、求学创业的理想之地。校园面积626亩,校舍面积近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00多万元,教学用计算机2000余台,语音实验室300余座,多媒体教室近百间。学院建有高规格的艺术大楼,设有天光画室、功能齐全的演播厅、练功房、琴房、数码钢琴教室。纸质图书80余万册,各类大型商用电子文献数据库10余种共1059GB,电子阅览室500座,康巴文献馆特色藏书2万余册。现有专任教师383人,其中省、校级名师近40人:教授、副教授12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学历)的研究生140人;外籍教师2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设有藏文、汉语文、英语、数学、计算机科学、旅游、政法、经济、管理、环境与生命科学、教育、体育、美术、音乐舞蹈14个系和思政、预科两个教学部。本、专科专业52个,专业设置涵盖理、文、法、经、管、农等多个学科门类,其中省、校级精品课程27门。学院在校外建有50个实训基地,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七千余人。学院近年来承担国家、省、州科研项目301项,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共3100余篇(部),170余项成果分别获得国家、省、州奖励。为保证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的学习,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助学金、省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广州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16项奖助学金,并提供多种形式的校内助学活动,2016年奖励总金额达1000万余元。学院努力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深造、发展空间。
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民族学院(部颁代码:11661)
二、学校地址:四川康定邮编:626001
三、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
四、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名称:四川民族学院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6)2856805(兼传真)2856899(兼传真)2856182 学院网址:www.scun.edu.cn 招生网址:zjc.scun.edu.cn QQ:1178845750
六、招生与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分数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3、单科要求:无单科限制分;
4、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
5、身体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7、对按规定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录取时一视同仁;
8、录取规则:
在文化、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合格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
(2)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录取结果查询: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考试中心)及我校校园网查询录取结果;
七、学费、住宿费、奖贷学金:
1、学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美术类、音乐类5000元/年,体育类4100/年);
2、住宿费:我院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1000元、1200元/年两个档次;
3、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项目可登陆我院学生处网站(http://xsc.scun.edu.cn/)查询。
八、执行纪律接受监督:学院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自我约束机制,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重大问题由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本章程由四川民族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