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方式说明
1、艺术类校考:经省招生办批准,2017年报考我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三个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我院组织的2017年艺术类校考,外省考生参加各省(区)组织的相应专业统考或校考。考生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文化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分数钱,根据省招生办公布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类省统招:报考我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导(舞蹈编导)、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美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省招生办组织的2017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主持类、编导类、美术类统考,省艺术类统考时间、地点、办法详见省招生办网站(www.lzk.hl.cn),外省考生参加各省(区)组织的相应专业统考或校考。考生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文化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分数钱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文、理科统招:报考我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考生按规定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根据分数情况填报志愿。
4、中职对口招生:“中职对口招生”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一项高职院校的入学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职业技能招考。其中:工艺美术类考生参加由省教育厅在全省各地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表演艺术类考生直接到我院报名,由我院统一组织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经职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成绩后,按规定参加全省文化统考。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划定的专业技能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合计总分录取。
1、影视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系统的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理论、全面的文学艺术素质、广博的影视专业知识、具有创造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能胜任话剧、电影、电视多种类型角色表演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我院组织专业考试内容:(1)表演:即兴小品、唱歌等;多人即兴命题;(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3)形体:舞蹈、武术或身段动作均可;(4)综合知识提问。
2、戏曲表演(伴奏)专业
本专业依据学生的特长设置课程,注重开发其表演、创造、合作等能力,培养京剧艺术所需的专门表演人才。
我院组织专业考试内容:(1)表演:戏曲片段及小品;(2)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均可);(3)形体:戏曲身段动作、舞蹈、武术或均可;(4)声乐:自备唱腔片段,题材不限;(5)综合知识提问。
3、摄影摄像技术
本专业为新闻媒体单位、群众文化单位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专业摄影摄像方面的专门人才。报考该专业的省内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省外考生使用统考或其它校考成绩。
我院组织专业考试内容:(1)面试: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回答考官提问。(2)笔试:摄像摄影作品分析(指定作品)。(3)技能:现场拍摄静物、人物照片各一幅。
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及其它事项
(1)录取规则:报考我院参加单独校考、统考和其它院校校考的省内外考生按各省(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学费及奖助政策:2017年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至9000元。上级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10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1500元的省政府奖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我院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摄影摄像专业校考的考生持2017年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于2017年2月15日—3月25日,到我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4月7日参加专业考试。
2、省外考生按本省(区)有关要求报考。
3、其他专业参加全省统考的考生,以省招生办文件通知为准。
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录取的新生(除黑龙江省户口者外)可随迁户籍关系。
3、考生报名、赴考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自理,报考器材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