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格证的发放
1、音乐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总成绩分省统一排序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2、舞蹈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舞蹈类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总成绩分省排序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五、原则录取
1、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其它
1、报考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3、咨询电话:0373-3325268,3326191(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373-3326385(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4、学校网址:http://www.hena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