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使用固定唱名法;
(5)带伴奏单声部弹唱:两个升、降号以内。
2、钢琴演奏(曲目要求: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填空:2/4、3/8各一条;
(5)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等选项中选择;
(6)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三、音乐表演专业
(一)声乐专业方向
1、
美声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钢琴伴奏谱
2、
民族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注:考生自备钢琴伴奏谱
3、
流行唱法: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
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