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掌握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一定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音乐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学位
我校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汉语授课):声乐、器乐共30名,学制四年,文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四、 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专业考试前到我校指定考点的招生考试组报名,并领取《内蒙古科技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每位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四张(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考号)。考试费200元(含初、复试费用,初、复试一起进行)。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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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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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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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呼和浩特市) |
1月7-9日
报名截止时间:1月9日17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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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包头市) |
1月16-18日
报名截止时间:1月18日17点 |
1、1月19日开始进行专业考试
2、1月20日上午8:00—10:00,所有考生听音笔试。 3、考生按照考试名单的顺序参加各专业科目考试 |
六、考试科目
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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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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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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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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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3. 练耳(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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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器乐考生演奏曲目两首(另加练习曲、音阶及琶音各一条)
2. 键盘考生演奏中外作品各一首(另加一升一降至三升三降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车尔尼299以上程度)
3. 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4. 练耳(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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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业成绩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205分,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1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50分,听音练耳50分),辅项专业加试5分。
2、成绩公布与划线:专业成绩合格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从2012年5月18日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5951605),由我校负责在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
八、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暂定为8500元/年 (最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凡取得我校音乐专业合格成绩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复审: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十一、咨询方式
0472-5954373 联系人:冯洁 0472-5952195联系人:贺翔
地址:内蒙古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邮编:014010
网址:http://www.imust.cn 或http://zhaosheng.imu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