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艺术,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音乐历史文化知识和音乐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较全面的文化艺术素养,有较强的审美感和创造思维性;在具备较强演奏(演唱)能力的同时,还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音乐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思维与写作能力。
二、主要专业课程
1、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主课(西洋管弦乐器、钢琴、民族乐器等演奏;声乐演唱等)、器乐合奏、声乐合唱、室内乐演奏、基础音乐理论、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钢琴基础(普修)、多声部音乐写作基础(包括和声、复调、配器等)、音乐作品分析、艺术表演实践等。
2、专业必修课程
世界多元音乐文化概论、电脑音乐基础、艺术概论、教学法、钢琴伴奏与编配、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舞台表演基础、音乐作品赏析等。
3、专业选修课程
中外诗词鉴赏实践课程、影视音乐赏析、音乐教育理论基础、中外乐器选项、计算机多媒体应用基础等。
4、专业实践课程
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毕业考试)、艺术表演实践(指各类对内对外专业实践活动,分散在各学期进行)、毕业论文等。
三、主要培养方式
在加强专业技能与理论教学的同时,强调实践环节和能力的培养,前三年完成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学,第四年主要结合学生专业方向及个性特长的培养与加强,选修各类专业技能与理论课程,完成各种必要的艺术实践与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和毕业论文。
四、专业师资队伍
本专业拥有音乐专业副教授、硕士在内的一批高水平的专业教学人员,同时还聘请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专家教授担任教学工作,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充分保证高水平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