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河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西北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廊坊师范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专科专业: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编导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三个专业。
六、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编导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河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并且成绩本科合格;河南、福建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本科合格;
3、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按所在省要求,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4、录取原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各省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原则按各省相关政策执行,请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招生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真:0311-80789780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迄今已有110年办学历史,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艺术类非师范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等领域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以及各类活动主持、节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生将在系统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接受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专项活动主持艺术、电视摄像、数字编辑技术等。
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三、招生计划: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2013年计划招生拟定35人,其中河北省30人,山西省3人,内蒙古自治区2人。
四、报名条件: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山西、内蒙古自治区限招艺术类文科考生;3、体健貌端、形象气质好。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五、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联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测试,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报名:考生在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20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by2012